电力现货交易,简单来说,就是在电力交易市场上,可以在特定的电力交易时间内,通过议价方式购买或出售电量。电力现货交易市场主要围绕中长期、日前、实时电能量交易和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展开。电力现货交易价格机制有两种:一种是按各市场主体的报价结算,另一种是按照边际出清价格结算的统一价格机制。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最早起源于美国。电力现货交易是指在电力市场中,以实时或近期的电力需求和供给为基础,通过竞价或协商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一种交易方式;中国电力现货交易是在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若干意见”)的指导下,逐步发展起来的。中国已经建立了由区域电力交易中心和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构成的电力市场体系。从2017年到2019年,中国电力市场交易量年均复合增长31.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由25.9%提升至38.9%。
电力现货交易市场交易内容
中长期市场是指以年、季、月为时间尺度的电能量和辅助服务交易市场,主要通过双边协商或集中竞价的方式确定中长期合同价格和数量,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收入和成本预期;
日前市场是指以日为时间尺度的电能量和辅助服务交易市场,主要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确定次日每小时或每15分钟的出清价格和数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灵活的调整机会;
实时市场是指以5分钟或更短为时间尺度的电能量和辅助服务交易市场,主要通过集中竞价或实时平衡机制确定实时出清价格和数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及时的响应机会;
备用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系统失衡时,可以迅速投入运行或退出运行的发电设备或负荷设备,为系统提供安全保障;
调频是指在系统正常运行过程中,可以根据系统需求进行有功功率或无功功率调节的发电设备或负荷设备,为系统提供稳定保障。
这些不同类型的交易有各自的优势,比如:
中长期交易可以降低风险、增加信心、促进投资;
日前交易可以提高效率、增加灵活性、促进消纳;
实时交易可以增强适应性、反映真实成本、促进平衡;
备用交易可以增加可靠性、激发潜力、促进安全;
调频交易可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稳定。
这些不同类型的交易主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比如:
中长期交易主要针对大型发电企业和大型用户企业,以及新能源企业等需要锁定收益和成本的企业;
日前交易主要针对中小型发电企业和中小型用户企业,以及具有灵活性需求或资源的企业;
实时交易主要针对具有快速响应能力或需求变化大的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
备用交易主要针对具有启停快速或可控负荷等特点的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
调频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调节范围大或无功控制等特点的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
电力现货交易价格机制
按各市场主体的报价结算(Pay as bid,简称PAB)是指每个市场主体按照自己的报价获得或支付相应的电能量费用,即买方按照自己的出价支付电能量费用,卖方按照自己的出价获得电能量收入。
按照边际出清价格结算(Uniform-Pricing,简称UP)是指每个市场主体按照统一的市场边际出清价格获得或支付相应的电能量费用,即买方按照边际出清价格支付电能量费用,卖方按照边际出清价格获得电能量收入。
举例说明:
假设有三个发电企业A、B、C和三个用户企业X、Y、Z参与现货交易,他们的报价和需求如下表所示:
发电企业 |
报价(元/MWh) |
供给(MWh) |
A |
200 |
100 |
B |
250 |
150 |
C |
300 |
200 |
用户企业 |
报价 |
需求(MWh) |
X |
400 |
100 |
Y |
350 |
150 |
Z |
300 |
200 |
如果采用PAB机制,则市场平衡点为250元/MWh和200MWh,即发电企业A和B共供给200MWh,用户企业X和Y共需求200MWh。此时各市场主体的结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电企业/用户企业 |
报价 |
需求(MWh) |
A/X(A卖给X) |
A:200 X:400 |
A:100 X:100 |
B/Y(B卖给Y) |
B:350 Y:350 |
B:100 Y:100 |
C/Z (C卖给Z) |
– |
– |
可以看到,在PAB机制下,发电企业A和B分别获得2万和2.5万元的收入,用户企业X和Y分别支付4万和3.5万元的费用。发电企业C和用户企业Z没有参与交易。
如果采用UP机制,则市场平衡点仍为250元/MWh和200MWh,但此时所有市场主体都按照统一的250元/MWh进行结算。各市场主体的结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code> <table> <tr><td>发电企业/用户企业</td><td>结算价格(元/MWh)</td><td>结算数量(MWh)</td></tr> <tr><td>A/X (A卖给X)</td><td>A:250 X:250</td><td>A:100 X:100</td></tr> <tr><td>B/Y (B卖给Y)</td><td>B:250 Y:250</td><td>B:100 Y:100</td></tr> <tr><td>C/Z (C卖给Z)</td><td>-</td><td>-</td></tr> </table> </code>
可以看到,在UP机制下,发电企业A和B分别获得2.5万元的收入,用户企业X和Y分别支付2.5万元的费用。发电企业C和用户企业Z仍然没有参与交易。
目前我国哪些地区开展了电力现货交易试点;
根据《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中国有以下地区开展了电力现货交易试点:
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 ;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
此外,还有辽宁、江苏、河南、湖北、云南等5个省份被选为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
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本步骤如下:
首先,要符合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由省政府授权部门审核并登记。
其次,要选择合适的交易类型和方式,根据电力需求、价格、风险等因素,选择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双边协商等不同的交易模式。
再次,要通过电力交易中心或售电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交易申报、信息获取、结算查询等服务。
最后,要遵守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并接受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等评价。
中国的电力现货交易市场有以下优势和挑战:
优势:
有利于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性;
有利于激发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的市场竞争意识,降低电力成本和价格;
有利于推动新能源的消纳和发展,增加清洁能源的供给;
有利于完善电力市场体系,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奠定基础。
挑战:
各地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展和交易规则尚存差异,给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带来一定挑战;
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机制对高比例新能源考虑尚不完善,新型电力系统下的市场运行存在不确定因素;
部分地区电力现货市场开放程度有待提升,参与门槛和交易限制需进一步放宽,以加强资源优化配置的广度与深度。
电力现货交易未来发展方向,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中长期市场机制,建立与现货市场相衔接的中长期合同交易制度,促进电力市场稳定运行;
加快现货市场建设,推动电力用户参与现货交易,实现电力需求侧响应和调节能力的激发;
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开展超额消纳量交易,促进绿色电力市场化发展;
扩大省间、省内交易规模,增加跨区域、跨省间的电力流动和优化配置;
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电力衍生品市场,提高电力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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